強制重新啟動引擎
在下列狀況下,引擎會自動重新啟動。
- 煞車真空壓力過低
- 引擎已經熄火約5分鐘
- 冷氣操作時,風扇速度設定為較高的特定段位
- 前除霧器操作
- 電瓶電力不足
- 空調系統的冷卻和加熱性能不理想
- 自動維持(AUTO HOLD)啟用後,車輛切換到P(駐車)或R(倒檔)位置
- 自動維持(AUTO HOLD)啟用後,車門打開或安全帶解開
- 自動維持(AUTO HOLD)啟用後,按下EPB開關。
引擎重新啟動後,儀錶組上的自動熄火(
)指示燈會以綠色閃爍5秒鐘。
引擎在怠速熄火模式時,引擎可能會在駕駛人未採取任何動作下重新啟動。離開車輛或在引擎室工作之前,必須將引擎啟動/熄火按鈕切換到OFF位置,將引擎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