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煞車訊號(ESS)
緊急煞車訊號可在突然或緊急煞車時,使煞車燈閃爍以警告後方車輛的駕駛人。
ESS操作
煞車燈會在下列條件下快速閃爍:
- 車輛緊急煞車。(減速率超過7 m/s2,且駕駛速度超過55 km/h。)
- ABS操作。
ESS停止
煞車燈閃爍之後,危險警告燈會在下列條件下自動亮起:
- 駕駛速度低於40 km/h且緊急煞車狀況結束。
- ABS停止操作時。
危險警告燈會在下列條件下停止閃爍:
- 車輛以低速駕駛一段時間後。
- 駕駛人按下按鈕,手動關閉危險警告燈。
危險警告燈操作時,緊急煞車訊號不會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