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注意力警告操作
操作條件
下列條件符合時,前方注意力警告將會操作:
- 車速高於1 km/h
- 檔位在D (前進)或N (空檔)
前方注意力警告
前方注意力警告會依據駕駛人看向別處的時間量、閉眼的時間量等資訊,判斷駕駛人是否專注在道路。如果前方注意力警告判定駕駛人注意力未集中,則警告聲會響起約1秒,且()警告燈會在儀錶組亮起,直到符合關閉條件。
警告出現:
- 以20 km/h以上的速度駕駛時,駕駛人的視線未集中在道路上持續達3秒。
- 以20 km/h以上的速度駕駛時,在30秒時間內,駕駛人的視線未集中在道路上達10秒或以上。
- 以10 km/h以上的速度駕駛時,駕駛人閉眼超過2秒或以上。
警告消失:
駕駛人持續注意前方達2秒以上。
駕駛人打瞌睡注意力警告

駕駛人打瞌睡注意力警告會在駕駛時監視駕駛人的眼睛。駕駛人頻繁閉眼或未頻繁面向前方時,駕駛人打瞌睡注意力警告會建議休息一下,以幫助安全駕駛。“Consider taking a break” 警告訊息會顯示且警告燈會在儀錶組亮起,且警告聲會響起,直到符合關閉條件。
警告出現:
駕駛速度超過10 km/h時,駕駛人頻繁閉眼或未頻繁面向前方。
警告消失:
駕駛人的視線集中在道路上。
如果有其他系統的警告訊息顯示或警告聲發出,前方注意力警告的警告訊息可能不會顯示,且警告聲可能不會發出。
- 依據駕駛風格和駕駛模式,即使駕駛人將注意力集中在道路上,前方注意力警告也可能會向駕駛人發出警告。
- 前方注意力警告為輔助功能,可能無法確定駕駛人在駕駛時是否分心。
- 駕駛人有責任安全駕駛且必須專注在道路上。
- 前方注意力警告不會將錄製的影像傳輸到車輛外部或將影像儲存。
- 前方注意力警告的警告方式無法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