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速控制操作
設定速度
加速到需要的速度,速度必須高於30 km/h。

- 在需要的速度時按下駕駛輔助按鈕。設定的速度和定速()指示燈會在儀錶組亮起。
- 釋放油門踏板。
即使未踩下油門踏板,車速將會維持設定的速度。
- 在陡坡上坡或下坡駕駛時,車輛可能會稍微減速或加速。
- 駕駛輔助按鈕符號可能依據您車輛的選配而異。
欲提高速度時

- 將+開關向上推並立即釋放。每次以此方式操作開關時,定速速度會以1 km/h的速度增加。
- 將+開關向上推並維持住,同時監視儀錶組上的設定速度。設定的速度首先會以最接近的10倍增加,然後每次以此方式操作開關時,會以10 km/h的速度增加。
需要的速度顯示時,將開關釋放,車輛將會加速到該速度。
設定的速度可能會依據車輛規格而異。您可能無法將設定的速度提高到最高設定速度以上。
欲降低速度時
- 將﹣開關向下壓並立即釋放。每次以此方式操作開關時,定速速度會以1 km/h的速度減少。
將﹣開關向下壓並維持住,同時監視儀錶組上的設定速度。設定的速度首先會以最接近的10倍減少,然後每次以此方式操作開關時,會以10 km/h的速度減少。
到達您想要維持的速度時,將開關釋放。
欲暫時加速時
如果您想在定速控制啟用時暫時加速,可踩下油門踏板。
欲恢復到設定的速度時,將腳從油門踏板移開。
如果您在加速時將+開關向上推或將﹣開關向下壓,定速速度將會設定在目前增加的速度。
欲暫停定速控制時

在下列狀況下,定速控制將會暫停操作:
- 踩下煞車踏板。
- 按下開關。
- 將檔位切換到N (空檔)。
- 將車速降低到約30 km/h以下。
- ESC (電子穩定控制)正在操作。
設定的速度將會關閉,但定速()指示燈會維持亮起。
如果在上述未提及的狀況下定速控制暫停,請將車輛交由三陽汽車經銷商檢查。
欲恢復定速控制時

操作+、﹣或開關。
如果您將+開關向上推或將﹣開關向下壓,車速將會設定為儀錶組上目前的速度。
如果按下開關,車速將會恢復到預設的速度。
車速必須高於30 km/h才可恢復定速控制操作。
使用開關之前,必須確認駕駛狀況。按下開關時,駕駛速度可能會急遽增加或減少。
欲關閉定速控制時

按下駕駛輔助按鈕可將定速控制關閉。定速()指示燈將會熄滅。
不使用時,必須按下駕駛輔助按鈕,將定速控制關閉。
如果您的車輛配備手動速限輔助,按住駕駛輔助按鈕可將定速控制關閉。然而,手動速限輔助將會打開。
使用定速控制時,必須採取下列的預防措施:
- 必須將車速設定在您所在國家/地區的速限。
- 不使用時,必須維持定速控制關閉,以避免無意中設定速度。確認定速()指示燈熄滅。
- 定速控制無法取代正確和安全的駕駛。駕駛人負有安全駕駛的責任,且必須注意防止非預期和突發狀況發生。
- 必須謹慎駕駛,以免非預期和突發狀況發生。必須隨時注意路況。
- 將車輛維持恆定的速度可能不安全時,不可使用定速控制:
- 交通繁忙,或交通狀況難以使用恆定的速度駕駛時
- 在下雨、結冰或積雪覆蓋的道路駕駛時
- 在斜坡或大風道路駕駛時
- 在大風地區駕駛時
- 在視野受限(可能因為惡劣天候,例如起霧、下雪、下雨和沙塵暴)駕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