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速限輔助操作
設定速限
在需要的速度時,按住駕駛輔助( )按鈕。速限( )指示燈會在儀錶組亮起。
將+開關向上推或將-開關向下壓,然後在需要的速度時釋放。
將+開關向上推或將-開關向下壓,並維持住。速度首先會以最接近的10倍增加或減少,然後再以10 km/h的速度增加或減少。
- 設定的速限會在儀錶組顯示。
- 如果您想要超過預設的速限,可將油門踏板踩下到超過壓力點,以啟用強迫降檔功能。
- 設定的速限將會閃爍,且蜂鳴器會響起,直到車速恢復到速限範圍內為止。
- 油門踏板未踩下到超過壓力點時,車速將會維持在速限範圍內。
- 最大設定速度會依據車輛的規格而定。設定速度無法超過最大設定速度。
暫停手動速限輔助
按下( )開關可暫時停止設定的速限。設定的速限將會關閉,但速限( )指示燈會維持亮起。
恢復手動速限輔助
功能暫停後欲恢復手動速限輔助時,可操作+、-、( )開關。
如果您將+開關向上推或將-開關向下壓,車速將會設定為儀錶組上目前的速度。
如果按下( )開關,車速將會恢復到預設的速度。
停用手動速限輔助
按下駕駛輔助( )按鈕可將手動速限輔助停用。速限( )指示燈將會熄滅。
不使用時,必須按下駕駛輔助( )按鈕,關閉手動速限輔助。
使用手動速限輔助時,必須採取下列的預防措施:
- 必須將車速設定在您所在國家/地區的速限。
- 手動速限輔助不使用時,必須予以停用,以避免無意中設定速度。確認速限 ( )指示燈熄滅。
- 手動速限輔助無法取代正確和安全的駕駛。駕駛人負有安全駕駛的責任,且必須注意防止非預期和突發狀況發生。必須隨時注意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