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的程序
如果車輛停車時需要維持引擎運轉以檢查排放氣體或進行車輛保養時,請遵照下列程序,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
- 在車輛停止下,將檔位切換到P(駐車)。使用駐車煞車。然後遵照步驟(1)到(5)。
下列的步驟(1)到(5)必須在60秒內完成。否則,程序將會重設,您必須從步驟(1)重新開始。
(1) 將點火開關轉到ON位置。配備智慧型鑰匙的車輛,按下引擎啟動/熄火按鈕二次,不需踩下煞車踏板。
(2) 將檔位切換到P(駐車),並踩下油門踏板二次。
(3) 將檔位切換到N(空檔),並踩下油門踏板二次。
(4) 將檔位切換到P(駐車),並踩下油門踏板二次。
(5) 踩住煞車踏板,啟動引擎,並維持怠速狀態。
(6) 引擎維持在怠速狀態,且即使將檔位切換到其他位置時,也會維持引擎強制啟動模式。 - 車輛處於強制引擎啟動模式時,儀錶組的“
”指示燈會閃爍。檢查“
”指示燈是否閃爍,以確認是否正確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
“
”指示燈會持續閃爍,直到取消強制引擎啟動模式。取消模式之後,“
”指示燈將會停止閃爍。 - 欲取消強制引擎啟動模式時,將車輛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