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控制
要操作車燈,請將控制桿末端的旋鈕轉至以下任一位置:
A 型

B 型

- 關閉
- 自動照明
- 位置燈
- 頭燈
C型

自動頭燈

位置燈與頭燈會根據擋風玻璃上端環境光感測器 (1) 測得的日照強度,自動開啟或關閉。
即使「自動頭燈」功能正在運作,仍建議在夜間駕駛、霧天、雨天駕駛,或進入隧道及停車場等黑暗區域時,手動開啟頭燈。
- 請勿遮蓋儀表板前方的感測器 (1),亦請勿將任何物品灑在感測器上。
- 請勿使用玻璃清潔劑清潔感測器,清潔劑可能會留下薄薄的一層薄膜,干擾感測器的運作。
- 如果您的車輛擋風玻璃有貼膜或其他類型的金屬塗層,自動頭燈系統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位置燈 (
)

位置燈、車牌燈及儀表板燈已開啟。
頭燈 (
)

頭燈、位置燈、車牌燈及儀表板燈均已開啟。
引擎啟動/停止按鈕必須處於「ON」位置,才能開啟頭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