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控制
欲操作燈光時,將控制桿端點的旋鈕轉到下列位置之一:
(1) 關閉(O)
(2) 自動燈光(若有配備)
(3) 位置燈
(4) 頭燈
自動頭燈
位置燈和頭燈將會依據儀錶板前方的環境光線感知器(1)測得的陽光量自動打開或關閉。
即使自動頭燈功能操作,但仍建議您在夜間或霧中駕駛、在雨天駕駛,或進入黑暗區域,例如隧道和停車場時,以手動方式打開頭燈。
- 不可覆蓋或使液體溢出到儀錶板前方的感知器(1)。
- 不可使用車窗清潔劑清潔感知器,清潔劑可能會留下光膜,干擾感知器操作。
- 如果您的車輛貼有隔熱紙,或擋風玻璃上有其他型式的金屬貼膜,自動頭燈系統可能無法正常操作。
位置燈
位置燈、牌照燈和儀錶板燈會打開。
頭燈
頭燈、位置燈、牌照燈和儀錶板燈均會打開。
引擎啟動/熄火按鈕必須在 ON 位置才可打開頭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