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停用直接的危險物 / 安全法規
固定車輛之後,初步反應流程的最後一個步驟為停用車輛、SRS 組件和高壓電氣系統。
為了防止電流通過系統,必須使用下列程序之一停用車輛。

3.1 停用系統
- 確認儀錶組的 READY 指示燈狀態。如果 指示燈亮起,表示車輛電源 ON。
- 如果 READY 指示燈熄滅,表示車輛已經熄火。因為車輛可能會啟動(進入READY 模式),因此不可按下 “POWER” 啟動/熄火按鈕。
- 欲將系統切換到 OFF 時,將換檔器設定在駐車位置,然後按下 POWER 按鈕。

未踩下煞車踏板時
| 按下 POWER 按鈕 | 按鈕位置/LED | 車輛狀況 |
|---|---|---|
| 一次 | ACC/ON | 電氣附件可操作。 |
| 二次 | ON/ON | 車輛啟動之前可以檢查警告燈。 |
| 三次 | OFF | OFF |
踩下煞車踏板時
| 按下 POWER 按鈕 | 按鈕位置/LED | 車輛狀況 |
|---|---|---|
| 一次 | START/OFF | 準備駕駛 |
- 必要時,在拆開 12V 電瓶之前,降下車窗,將車門開鎖並依需要打開尾門。12V 電瓶拆開後,電源控制開關將無法操作。
- 拆開 12V 電瓶之前,將智慧鑰匙離開車輛至少 2 公尺,以防止意外重新啟動。
3.2 拆開 12V 輔助電瓶
拆開載貨區內的 12V 電瓶。
- 打開尾門,找到 12V 電瓶

- 拆開 12V 輔助電瓶負極(-)端子(A)

3.3 切斷高壓電池
緊急狀況下,拆開高壓切斷開關(A),以隔離電池的高電壓。
- 拆下引擎室的保險絲盒蓋。

- 拆開高壓切斷開關(A)。

